有人說:前三次充電時間一定要超過12小時,以便激活電池。其實這種說法是受到以前鎳氫電池的誤導,現在的手機一般都采用鋰電池,用戶在使用時無需進行激活,也不要進行12小時的超長時間充電。那么正確的充電方法是什么呢?
正確為新手機充電的詳細方法:
1. 新手機電池在前三次先用至低電告警(10%-20%),再配合原裝直充在手機開機充電到滿,然后繼續保持充電約1小時。
2. 日常使用中,電池充滿就好,要避免繼續長時間充電,;手機電量剩余在20%-30%就可以進行充電,不需要用到低電警告,萬一用到關機,電池應盡快充電。
3. 盡量避免睡前充電,因為睡前充電的時間都較長,而且夜間電壓不穩定,許多地方的夜間電壓都比較高并且波動大,對電池的影響較大。
4. 一般手機的電池可隨充、隨用、隨停。循環壽命是指全充全放次數,部分充放電可理解為幾分之一次壽命。電池使用的關鍵:電池充滿,可加充電20分鐘-半小時以達到飽和,但一定要避免充滿后長時間充電。
我們還得注意以下幾點:
1.鋰電池的手機或充電器在電池充滿后都會自動停充,并不存在鎳電充電器所謂的持續10幾小時的“涓流”充電。也就是說,如果你的鋰電池在充滿后,放在充電器上也是白充。而我們誰都無法保證電池的充放電保護電路的特性永不變化和質量的萬無一失,所以你的電池將長期處在危險的邊緣徘徊。
2.此外在對某些手機上,充電超過一定的時間后,如果不去取下充電器,這時系統不僅不停止充電,還將開始放電-充電循環。也許這種做法的廠商自有其目的,但顯然對電池和手機/充電器的壽命而言是不利的。
3.此外,不可忽視的另外一個方面就是鋰電池并不適合過放電,過放電同樣對鋰電池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