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湖南省高支隊耒宜大隊民警在郴州收費站開展涉牌涉證集中整治時,查獲一起變造號牌交通違法行為,寶馬車駕駛人被民警處以罰款35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行政拘留3天的處罰。
當晚10點左右,蘇仙中隊民警在郴州收費站執勤時,發現一輛牌號為湘L8G***白色寶馬車的車牌上的顏色有點異常,民警迅速將其攔下,并對該車進行檢查。
經過民警仔細檢查后,發現該車前后車牌的字母“K”被貼上一塊藍色干膠布數字“8”。這樣,湘LKG***的小車搖身一變便成了湘L8G***。之后,民警詢問得知該車駕駛人劉某,郴州永興人,劉某稱,自己的車牌是老婆去選的,但是自己比較喜歡8這個數字,晚上準備回永興縣城,以為交警不會查車,而且開快車怕超速被電子眼抓拍,所以就將車牌進行了“變臉”。
后,民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對變造號牌駕駛人劉某處以罰款35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行政拘留3天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