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日凌晨2點左右,劉某和朋友在某火鍋店吃完夜宵后,準備駕駛自己的寶馬車回家。當開到一路口與對面的一輛奧迪Q7會車時,兩車差點發生碰撞,劉某為了躲避急打方向盤,導致車晃得很厲害。
劉某怒道,“我倒要問問那開車的,這是什么意思?!”言語間,劉某已調頭打算追前面的奧迪。車上的朋友勸劉某不要惹事,正在氣頭上的劉某哪能聽進去,一路追至奧迪車停靠的一家飯店。
劉某跳下車,從路邊撿了一塊磚頭直接砸向奧迪車窗。過了一會兒,原本好好的奧迪車被砸得不像樣子,車窗和車門均被砸壞。看著自己的“成果”,劉某覺得很解氣,卸了自己車上的牌照,開著寶馬離開了。原以為自己“聰明”地卸掉車牌,無論是奧迪車主還是警察,都沒有線索可以找到自己。誰知三天后,劉某就在酒店里被警察抓獲。因劉某行為涉嫌構成尋釁滋事罪,近日已被上海市普陀區檢察院批準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