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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888    发布于:2023-11-20 22:51    文字:【】【】【

  主页“『开心注册』”主页摘要: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科学的政府规划可以有效避免其运作的盲目和不当。然而,我国可再生能源政府规划,包括国家规划和区域规划,都存在诸多欠缺。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政府规划的制订中,应运用系统论的方法进行多层面考量,充分考虑政府规划的“外部性”、国家规划的“整体性”与“全局性”、区域规划的“地域性”与“特色性”。

  可再生能源,是在自然界中可以不断再生并有规律地得到补充的能源,可以循环再生,不会因长期使用而减少,主要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这些能源基本上直接或间接来自太阳能,是可连续再生和永续利用的能源形式。这类能源的推广有助于缓解能源供应压力和环境污染压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主体、多个环节,同时又依赖于环境的支撑,受环境的制约,其中任何一个环节或影响因素出现不协调,都会阻碍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顺利进行。按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总体目标的要求以及其自身的发展规律,笔者拟从宏观上考量政府规划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联系。

  政府规划是对将来一定期限内实现某个特定目的或构想的确定,科学的政府规划可以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提供明确的目标和途径,有效促进可再生能源的推广,避免因为发展目标不明确而带来的浪费。政府规划是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系统中的核心部分,它对系统内部与外部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一个可以避免机会主义的政府规划至少应该包括三个部分:首先,应该有非常明确的战略目标,而不是泛泛而谈的宏伟蓝图,应该包括细化的目标及其达成时间、具体的发展区域划分、具体的考察指标等等,由这些细化的目标构建一个整体的发展前景。其次,一个确保目标能够得以顺利实现的配套方案。为实现既定目标或构想,政府规划必须同时综合、系统地选择和提出一系列必要的配套制度和措施,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政府规划实质上是为未来的大规模活动制订的行动方案。再次,应变方案。政府规划对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应该有所预料,并对可能采取的政策调整做出合理估计。

  实践证明,制订这样的政府规划并不容易,而科学的政府规划将会给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和发展带来重大的积极影响。以英国为例,在1990~2003年可再生能源发展过程中,英国都没有逃脱机会主义的模式,直到2003年,明确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和对不确定性的研究出现在政府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白皮书中,英国的可再生能源推广才取得了重大进展,而这一进步也被英国评论界认为具有里程碑意义(注:CatherineMitchell,PeterConnor,RenewableEnergyPolicyintheUK1990-2003,EnergyPolicy(journal),2004。)。

  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并非一件简单事宜,而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必须先纳入系统的政府规划范畴,以避免盲目和不当。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政府规划,应是一个多层次的系统集合,大致可以划分为整体意义上的国家规划和作为其子系统的区域规划(注:事实上,区域规划下还存在次一层或多层的政府规划(如江苏省长三角区域),为论述的清晰,在此不论。)。我们一方面需要从整体和宏观上把握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统筹考虑国家的能源需求和大政方针,另一方面也需要同时考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系统下的区域子系统的发展特点,整体与局部相统筹,实现最优目标。

  从国际经验来看,在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先后制订了长期的发展目标。例如,欧盟提出到2020年风力发电将达到150吉瓦,风力发电装机占整个欧盟国家发电装机总量的15%以上。到2050年,再生能源要占整个能源比重的50%。更重要的是,各国纷纷通过可再生能源立法,把提出的目标变成强制性的指标。如,澳大利亚2001年4月通过了《可再生能源(电力)法》,提出了强制性可再生能源目标政策(MRET)。该法案规定,到2010年,全国增加9500GW·h(2%)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可再生能源发电可以提供相当于整个悉尼市的用电量,整个可再生能源产业的产值在2010年要达到40亿澳元。总量目标的制定,对未来的市场容量和走向起到一个明确的指示作用,特别是通过立法明确表明了政府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决心,投资者可以清晰地知道国家支持的重点所在,从而有利于引导投资方做出果断和正确决策[1]。

  可见,对于可再生能源的国家规划而言,明确性和强制性是确保其成效的重点所在。而我国在这一方面尚存在不少问题。

  “九五”规划期间,原电力部明确提出到2000年我国风电装机达到100万kW的规划目标,但这一“宏伟”目标并没有得到实现,主要原因在于没有强有力的立法保障和相关有效的配套政策。事实上,这也是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发展缓慢和市场容量狭小的主要原因[1]。

  2005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以下简称《可再生能源法》)在人大常委会获审议通过。该法明确提出了政府和社会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方面的责任与义务,确立了一系列制度和措施,把发展可再生能源提升到了法律的高度。该法明确提出了总量目标制度,但是,在总量目标制度中并没有任何明确的目标。据查,2004年8月5日全国人大环资委发给各相关部门的草案征求意见稿,曾在最能体现该法明确性和可操作性的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和总量目标制度中明确提出2010年可再生能源利用量不低于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5%,2020年可再生能源利用量不低于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10%,然而,这些规定却在最终审议稿中被删除了。《可再生能源法》最终还是成为一部以综合性、原则性、指导性特征为主的法律,其所确定的发展总量目标制度虽然具备了政府规划的外形,却因为没有明确的目标规定而存在先天欠缺,立法的强制性在无形中被卸去了功用。

  2007年6月7日,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根据此规划,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在我国能源结构中的比例争取达到16%,水电总装机达到3×108kW,风电装机目标为3000万kW,生物质发电达到3000万kW,沼气年利用总量达到4.43×1010m3,太阳能发电装机180万kW,太阳能热水器总集热面积达到3×108m2,燃料乙醇的年生产能力达到1000万t,生物柴油的年生产能力达到200万t。并且将采取以下措施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一是建立持续稳定的可再生能源市场,特别是对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规定强制性市场份额目标;二是落实优惠电价和费用分摊政策,按照有利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和经济合理的原则,制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三是加大财政投入和税收优惠力度,建立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技术研发、产业体系建设等;四是建立可再生能源产业服务体系,根据需要整合现有可再生能源技术资源,完善技术和产业服务体系,加快人才培养,设立综合性的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机构[2]。虽然在目标明确性上符合政府规划的要求,也配套了相关制度和措施,但终究欠缺了法律的强制力保障。

  可再生能源区域规划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以地方规划为主,还没有真正将目光投到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区域合作中。而且,我国关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专门性的区域规划极少,基本上都是容身于地方政府规划中。

  据查,我国目前以规范性文件形式确定的地方规划仅有:《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村沼气等可再生能源的意见》(2006年10月30日)、《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村沼气等可再生能源的意见》(2007年2月2日)(注:此搜索结果来自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数据库)。2005年11月28日经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湖南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与2007年2月12日经晋城市人民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晋城市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办法》虽然效力层次较高,却未涉及规划。

  总体来看,我国的可再生能源区域规划主要存在以下问题:①真正意义上的可再生能源区域规划很少,缺少更为宏观的规划视野,没有考虑到地方区域合作的优势;②缺乏专门性的可再生能源区域规划(包括地方规划),如此,便无法有针对性地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进行合理规划,也无法给予具体的制度配套;③存在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全国规划脱节的现象;④规划没有充分考虑到自身的区域或地方特色,脱离实际情况,缺乏操作的可行性;⑤规划缺乏切实有效的政策与制度保障,规划目标停留在口号阶段。

  鉴于我国可再生能源政府规划的现状,笔者认为应用系统论的思路对其进行考量。系统论的创立者贝塔朗菲强调,任何系统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不是各个部分的机械组合或简单相加,系统的整体功能是各要素在孤立状态下所没有的新质,其实质即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整体大于部分之和”,而这句名言正可谓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国家发展规划与区域发展规划系统性整合的最佳指导。可再生能源政府规划的系统性整合包括以下两个层面:其一,国家发展规划与区域发展规范之间。国家发展规划系统是一个有着多个子系统组成的复杂大系统,它与区域发展规划子系统整体处于一种动态的关系之中。系统整体提纲挈领,对子系统的形成和发展都发挥着重要作用,而子系统的某种改变也必然会影响到系统整体,这种影响力主要反映在规划配套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以及规划目标的实现效果上。其二,区域发展规划之间。系统论认为,任何子系统的各个要素之间遵循组合规则,从而形成相应结构。同时,子系统与子系统之间也有着一定的联系方式,从而形成一定的系统结构。这一理论主要体现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区域合作和互补。

  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不是一个独立的系统,任何系统都是在一定环境下产生、生存、运行和演化的,不存在脱离外部环境独立存在的系统。在制订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政府规划时,我们应充分考虑其“外部性”。笔者认为,环境和经济发展是其最为重要的“外部性”因素。第一,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与环境因素。我国的能源结构以煤为主,约占70%左右。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粉尘、SO2、NOx等地方和区域大气污染的70%~90%来自煤炭燃烧。酸雨面积已占全国的1/3,大气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已相当于GDP的2%~3%,每年超过1000亿元[3]。我国一些大中工业城市如沈阳、兰州、太原等消耗的能源仍以燃煤为主,冬季污染指数常常高达300以上。这样的能源结构现状使我国环境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随着人们对环境价值越来越多的认识和重视,因环境问题而导致的争议也越来越多。而与以煤、天然气、石油为代表的不可再生能源相比,可再生能源对环境的污染则要小得多。水电、风电、太阳能等几乎没有污染物的排放,生物质能的利用不会增加大气中的碳排放量,粉尘、SO2、NOx等地方和区域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也很少,沼气不但可以解决农村的用能问题,还可以减少农药、化肥的污染,增加农民的收入,创造新的就业机会,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第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与经济发展因素。不可再生能源是经过亿万年形成的、短期内无法恢复,如煤炭、石油、天然气、核燃料等,它们会随着大规模的开采利用,储量逐渐减少直到枯竭。因而,不可再生能源的一大特点就是其有限性。我国从不可再生资源总量看是一个资源大国,资源总储量居世界第三位,一些重要资源拥有量位居世界前列,但从人均资源占有量看,我国却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资源小国”,人均占有量仅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2。长期以来,我国能源资源结构以煤为主,依据我国煤炭探明的可利用储量近2×105Mt这一数据,专家预测,如果按照年产2.5×104Mt原煤的速度推算大概还可以供应80年。而我国已探明的石油可采储量约为2.3×104Mt,仅可供开采14年左右[4]。加之我国不可再生能源利用效率的低下以及节能观念与措施的落后所导致的能源过分消耗,无不加速了不可再生能源的枯竭。

  与此相应,目前我国正面临新一轮经济增长,对能源的需求量急速增加,而产业结构调整、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城市化进程加速等因素都增加了我国对能源的依存度,能源供需不平衡的状况日渐突出。目前的能源供应已经满足不了能源需求,存在较大的缺口。以石油为例,目前我国石油的对外依存度已超过1/3,今后新增的石油需求量几乎要全部依靠进口。这种状况使我国越来越多地受到世界石油市场的不确定性和石油产区政局动荡的影响,直接关系到国家的能源安全。

  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是解决这一困境的最佳思路之一。相比较不可再生资源的有限性,用之不竭的可再生能源越来越多地受到各国重视。我国幅员辽阔,可再生能源资源品种多,储量丰富,进行开发的潜力巨大。①太阳能。太阳能辐射量在3300MJ/(m2·a)到8400MJ/(m2·a)之间。其中2/3国土面积超过6000MJ/(m2·a)(200w/m2),年日照数大于2000小时,相当于每年2.4×108Mt标准煤的储量。可以说只要技术可行、成本可接受,如此巨大的太阳能资源的开发利用量是没有上限的。②风能。我国陆地上离地面10米高度层上风能资源总储量约3.226×109kW,可开发利用的储量为2.53×108kW。近海可开发利用的储量有7.5×108kW,共计有1×109kW。③水能。我国拥有丰富的水能资源,其中技术可开发的小水电资源量为1.28×108kW,年生产电力4.5×1011kW时,占我国可开发的水电资源总量的29.7%,也居世界首位。④生物质能。目前农作物秸秆年产量有7×103Mt,可用作能源的约占50%,为3.5×103Mt,薪材合理年开采量为2.2×103Mt,各种工农业有机废弃物通过技术转换成沼气的资源潜力有3.1×1010m3,而且,秸秆、薪材、各种废弃物资源都随着时间在不断增加。此外,通过我国大量低质土地种植能源作物以及对自然生长的多种能源植物通过改造育字,在未来也将有几亿吨甚至更多的生物质资源潜力。⑤其他。我国有几千公里的海岸线,有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盐差能等各种海洋能资源。据专家估计,可供开发利用量为5×107kW,其中在我国已能够开发利用的潮汐能为2.2×107kW。我国是以中低温为主的地热资源大国,其资源潜力占世界的7.9%。总盆地资源潜力在2×108Mt标准煤,其中可供开发的高温发电和中低温热利用的资源量分别为600万kW和3.3×103Mt标准煤[5]。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将有效解决我国能源的供需问题,有力支持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快速发展。

  环境和经济这两个外部因素直接决定了我国开发利用不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性。也正因为如此,在不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政府规划中,必须充分考虑不可再生能源对环境、经济的影响,如减排量。

  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国家规划是区域规划的原则和方向,是对全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全面把握,“整体性”和“全局性”是其精髓所在。具体而言,体现在以下几个层次:

  第一,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国家规划应立足能源战略的高度,考虑全球能源态势以及国内能源需求的增长情况。

  第二,中长期规划与短期计划相结合。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起步较晚,且由于当前技术的局限,必须经历一定时间的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因而,既要有中长期目标,也要有短期的阶段性目标,而且,这种目标必须具备明确性,且相互配合和保持动态一致,为企业、科研院所等相关主体提供明确的行动导向。

  第三,国家规划应充分考虑我国的地域特点。我国地域广阔,可再生资源分布不平衡,情况复杂。而与此同时,我国对能源的需求以及开发利用的能力也不平衡。因此,在制订国家规划时应从整体考虑,对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做出协调和互补考虑。

  第四,国家规划应配套以强有力的政策与制度保障。简单而言,一个完整的国家规划应包括目标与达成目标的途径两个方面,缺一不可,政策与制度保障即是典型的达成目标的途径。而且,这种政策与制度保障也是区域规划中次级政策与制度的基础和指导。

  第五,国家规划应贯穿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品开发和商业运作四个环节,全面考虑国家、各级政府主管部门、企业、科研院校和社会公众各自的定位和合作。

  第六,国家规划应考虑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各种可再生能源的特点,全局考虑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第七,国家规划的制订,应考虑与当前不可再生能源的竞争关系,充分突出且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的优势特点,更好地扮演替代能源的角色。

  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区域规划是国家规划的延伸和具体化,制订符合区域特点且专门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区域规划,有利于有针对性地推动可再生能源区域发展,进而促进国家规划目标的达成。区域规划必须与国家规划保持一致性,但同时,区域规划又具有相对独立性,应充分体现“地域性”与“特色性”。

  不同的地区存在不同的环境要素,地区特征突出,差异性较大。以风能为例,我国风能资源丰富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北部、西北和东北的草原、戈壁滩以及东部、东南部的沿海地带和岛屿上。这些地区缺少煤炭及其他常规能源,并且冬春季节风速高,雨水少;夏季风速小,降雨多,风能和水能具有非常好的季节补偿。另外,在中国内陆地区,由于特殊的地理条件,有些地区具有丰富的风能资源,适合发展风电,比如江西省鄱阳湖地区以及湖北省通山地区。因此,区域规划在国家规划的指导下,应充分考虑本地区的实际状况,在制订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发展策略时应因地制宜,不能随大流,盲目跟进,否则事倍功半。对此,我国《可再生能源法》第18条也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农村地区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能源工作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生态保护和卫生综合治理需要等实际情况,制订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地推广应用沼气等生物质资源转化、户用太阳能、小型风能、小型水能等技术。

  此外,对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区域规划而言,“区域”是一个开放性的概念,可大可小,不必受到行政区划的限制,也不必是相邻的区域。区域规划在制订中综合考虑区域内的技术、资源、环境、空间等因素,对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可以起到互补长短的共进作用,并有利于可再生能源的规模化发展。

  [1]任东明.关于建立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总量目标制度若干问题的探讨[J].中国能源,2005(4):21-25.

  [3]王玉庆.中国能源消费与环境保护[R].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03.

  20世纪6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鲍尔丁的“宇宙飞船理论”被公认为循环经济的早期代表。20世纪70一80年代,人类经济活动普遍是“先污染,后治理”。这时的国际社会环境整治活动,侧重于污染物产生后的治理―“末端治理”。但人们只注意到了如何治理经济活动造成的严重后果,却没有去研究问题源头。20世纪90年代,可持续发展理论的诞生使人们认识到原有经济发展模式是一种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发展,转而探索另一种经济模式,即一种不降低环境质量和不破坏世界自然资源基础的经济发展。

  循环经济,它以可循环资源为载体,注重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并将人类社会活动融入自然循环中,使所有资源都得到合理的开发与利用,把人类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尽可能少的程度,再通过相当长时间的努力使生态负增长转变为生态正增长,实现人类与生态的良性循环。

  循环经济的3R原则是减量化原则、再利用原则、再循环原则。减量化原则要求用较少的物质资源进入生产消费环节。再利用原则的目的在于使投放到生产、消费活动中的物质要以尽可能多的方式被使用。再循环原则的目的在于重复再利用活动中的物质,使其重新变为另一活动中的资源。

  它是循环经济理论、清洁生产理论和旅游环境学理论的综合产物,是一种新兴的可持续性的旅游发展模式。它不仅美化了旅游者的旅游环境,促进了旅游目的地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同时又能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使旅游目的地资源环境贡献消耗比达到最优。旅游业发展模式是以旅游资源为依托的,与循环经济不谋而合。

  循环经济在20世纪90年代传到中国后,立即被政府和学术界关注。1999年以来,我国实施循环经济建设试点,从企业、区域和社会三个层面展开。2004年,上海举办中国循环经济发展论坛。2005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我国学者对“旅游循环经济”的应用主要有两种:①循环旅游经济,以生态学原理及其规律为指导思想,把旅游业中的各项经济活动与自然、社会环境的各种资源要素视为联系紧密的整体,来实现旅游经济数量、环境质量的提高和改善,实现GDP( GNP) 的“绿化”,发展为一种崭新的途径和模式。②旅游循环经济,以循环经济理论为指导,是循环经济理论与可持续发展思想在旅游业中的具体体现,要求在整个旅游过程都要尽可能减少旅游企业、旅游者对旅游环境的直接与间接的负面影响,从而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随着旅游经济的发展,开发者受眼前利益影响,高强度地开发旅游资源,对旅游资源和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严重影响了旅游资源的延续使用。而发展旅游循环经济便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途径。它既可以缓解旅游环境面临的巨大压力,又可以延续旅游资源禀赋,保护生态环境。

  旅游业涉及的领域主要有:交通领域、能源领域、宾馆饭店、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领域。可将对这些领域实施循环经济在旅游业中的试点,通过其带动作用,对旅游业有着重要的示范效应。

  旅游循环经济理念指导下的新型旅游经济模式是循环型的良性旅游资源利用模式:“资源―产品―再生资源”。与传统旅游业经济――“资源―产品―废弃物”――有本质的区别。

  发展旅游循环经济的重要方面之一是适度开发和利用旅游资源。旅游资源具有稀缺性,但并非所有的资源都能归纳入旅游业利用的范围之内,因此,在旅游业利用范围之内的资源便是具有观赏价值或感官吸引力的有限资源,所以对其开发与利用一定要谨慎。

  建立旅游业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也是发展旅游循环经济的重要方面之一。它要求既要对旅游企业内部的资源进行循环利用,同时又要重视旅游企业之间的资源循环与利用。企业内部层面,要对资源利用进行设计,做到资源利用的最小化与资源分配的最优化。企业外部层面,要尽可能地延长资源循环链,充分注重资源再利用的价值和运输成本之间的关系。

  资源赖以生存的载体是生态环境。生态环境的脆弱性特点使其极易受人类社会活动的影响。因此,保护生态环境对于发展旅游业有着深远的意义。而保护生态环境就是要考虑资源的承载能力,实现环境的生态平衡。

  旅游业中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思路要求统一协调旅游与自然、社会、文化及生态环境的关系,使人与自然、社会经济环境与资源环境、经济发展与资源利用、旅游业内部各部门等和谐共处,健康发展。这样既能保证旅游业的良性发展,又能满足外来旅游者和当地居民的需求。

  旅游业环境分为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从旅游循环经济的角度出发,加上旅游业对资源的高度依存性,便更注重对自然环境的保护与改善。在此方面,应注意对大气污染的治理,对废水的处理和中水的循环再利用,对土壤、植被的保护和修复等。

  结束语:旅游循环经济,是循环经济指导下的旅游业实现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思想,是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实现路径。因此,社会各界应该充分认识旅游循环经济的重要意义,在现有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上,加强对旅游循环经济的理论研究,建立旅游循环经济的实践体系,最终推进旅游循环经济的全面发展,争取早日实现旅游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旅游资源是发展旅游业的核心。所谓旅游资源是指: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凡能对旅游者有吸引力、能激发旅游者的旅游动机,具备一定旅游功能和价值,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能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事物和因素。

  旅游资源是一种稀缺资源,如果过分追求经济利润,盲目开发和立项,会使旅游资源遭到严重破坏,甚至造成一些贵重的旅游资源永远的消失。对于旅游资源必须采用一种开发与保护并存的模式,而循环经济理论就是这样的一种理论,它把资源节约利用、循环利用、高效利用和综合利用作为解决稀缺性问题的主要手段,是实现旅游资源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最佳途径。

  1.减量化原则((reduce),要求用较少的原料和能源投入来达到既定的生产目的或消费目的,进而到从经济活动的源头就注意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减量化有几种不同的表现。在生产中,减量化原则常常表现为要求产品小型化和轻型化,要求产品的包装应该追求简单朴实而不是豪华浪费,从而达到减少废物排放的目的。

  2.再利用原则((reuse),要求制造产品和包装容器能够以初始的形式被反复使用。再使用原则要求抵制一次性用品,生产者应该将制品及其包装当作一种日常生活器具来设计,使其像餐具和背包一样可以被再三使用。另外还要求制造商应该尽量延长产品的使用期,而不是非常快地更新换代。

  3.再循环原则((recycle),要求生产出来的物品在完成其使用功能后能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不可恢复的垃圾。再循环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原级再循环,即废品被循环用来产生同种类型的新产品,例如报纸再生报纸、易拉罐再生易拉罐等等;另一种是次级再循环,即将废物资源转化成其他产品的原料。

  3R原则强调在优先减少资源消耗和减少废物产生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所以其先后顺序是: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

  1.急功近利模式。为开发而开发的,对旅游资源只开发、不保护,这是最原始的一种旅游资源开发行为,对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完全基于经济利益。不仅在资源开发之初不考虑环境和资源问题,在某个已经开发的资源遭到破坏后也没有赶快进行保护和弥补,经营者最有可能做的就是再去盲目地开发下一个景点,如此循环直到当地的生态环境遭到完全的破坏。在我国的旅游业起步之初很多景区景点的开发都处在这个状态,如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南方某景区推掉半个建豪华饭店,造成水土流失、生态环境退化等,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失。这种旅游资源开发的模式完全是鼠目寸光的行为,更谈不上贯彻“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了。

  2.亡羊补牢模式。为保护而保护,这是一种纯事后的作为,即在开发旅游资源之初完全没有考虑3R原则,当造成严重的甚至是毁灭性的后果时才意识到要保护,这种开发和保护模式是消极的,属于亡羊补牢的行为。现在部分早期无视环境进行盲目开发的景点已经意识到了保护的重要性,开始进行补救。亡羊补牢模式是以资源的破坏和高额的治理费用为代价的,因此3R的循环经济发展原则在补救的过程中必须贯彻才能达到恢复生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最终目的。

  3.以保护为目的的开发模式。这是一种适合自然生态景观的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模式。如果某个景观是惟一的、独特的、不可再生的,必须是通过保护来开发的。如一些湿地资源和一些特殊的地理地貌资源如果被破坏了,就无法恢复。对于这样的旅游资源,就要在高起点的规划指导下,严格按照“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3R原则进行规划,在保护自然资源的前提下,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开发,经济利益要为自然资源的保护让路。这种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模式一般投入高但收益慢,所以一般以政府为主导进行全面整体的规划和投资,单一的企业进行开发,很难达到3R的要求。

  4.为开发而保护的开发模式。这是一种比较适合人文景观的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模式。如一些古代建筑群、摩崖石刻等,要想对其进行开发,就必须同时对其进行保护,这些资源历经了千百年的风雨,如果只开发不保护只能使其消失得更快。可以选择首先由政府进行3R指导下的循环经济规划,然后再以企业为主体进行开发。这样就可以保证这些人文资源即可以得到高效的开发,又可以达到保护的目的,实现可持续发展。

  目前我国存在的四种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模式中,第一种“急功近利”式完全与循环经济理论背道而驰,应该完全被淘汰,在旅游资源开发立项过程中,相关部门应该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这种项目上马;第二种“亡羊补牢”式也不是应该提倡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虽然前期投资相对较小,但是后期的治理费用会非常的高,付出的环境代价也会很大;第三种“以保护为目的”的开发模式和第四种“为开发而保护”的开发模式最符合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也最容易贯彻“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3R原则,是现在和日后进行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最应该遵循的模式。

  持续一词来源于拉丁语,意思是“维持下去”或“保持继续提高”。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来源于生态学,针对资源与环境,可以理解为保持或延长资源的生产使用性和资源基础的完整性,意味着使自然资源能够永远为人类所利用,不至于因其耗竭而影响后代人的生产和生活。

  可持续发展思想源于人们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及关注。其产生的背景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资源遭到越来越严重的破坏,人类已不同程度地尝到了环境破坏所带来的苦果。例如全球气候变暖、沙尘暴、赤潮、严重水灾等等。可持续性由三部分组成:使用可再生资源的速度不超过其再生速度;使用不可再生资源的速度不超过可再生替代物的开发速度;污染物的排放速度不超过环境的自净容量。

  1987年,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求能力的发展。”这个定义表达了两个观点:一是发展的观点,人类要发展,尤其是穷人要发展;二是发展有限度的观点,不能危及后代人的发展。

  可持续发展观追求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其核心思想是关注各种经济活动的生态合理性。与注重生态的建筑设计理论相关的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思想是:①可持续发展需要审计使用能源和原料的方式,力求减少损失、杜绝浪费,并尽量不让废物进入环境,从而减少单位经济活动造成的环境压力;②可持续以提高生活质量为目标,同社会进步相适应。而社会进步是以自然资源为基础,同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减少自然资源的耗竭速率,使之低于资源再生速率;③可持续发展承认自然环境的价值。这种价值体现在环境对经济系统的支撑和服务方面,也体现在环境对生命系统的不可缺少的存在方面;④可持续发展的实施强调“综合决策”和“公众参与”。

  综上所述,可持续发展是一种特别从生态系统环境和自然资源角度提出的关于人类长期发展的战略和模式。它特别指出环境和自然资源的长期承载能力对发展进程的重要性以及发展对改善生活质量的重要性。可持续发展的概念从理论上结束了长期以来把发展经济同保护环境与资源相互对立起来的错误观点,并明确提出了它们应当是相互联系和互为因果的。也是可以统一、协调的。

  在Web2.0的网络环境中,用户参与资源的创建和发展,并通过用户群体贡献,发挥集体智慧从而使信息资源处于动态发展的状态。笔者通过前期研究,发现网络信息资源动态发展利用具有周期性,并将其周期分为生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三个阶段。同时笔者发现,受各种因素影响,信息资源的动态发展利用周期是不同的,与其生命周期发展趋势几乎是同步的。在情报学界,有学者从信息的老化和半衰期两方面来研究信息生命周期。如王宏鑫[1]、马费成[2]、望俊成[3]、张青敏[4]等。然而,他们的研究均是以信息的效用价值为基点来探讨各因素对信息生命周期的影响,主要关注点是对信息生存时间和价值大小的影响,而对网络信息资源动态发展的描述较少,没有表现出各因素对信息资源动态发展过程的影响。本文主要探讨Web2.0网络环境中信息资源动态发展的情况,因此笔者以新浪微博、天涯论坛和新浪博客的用户及其发表的博文信息为研究对象,搜集微博用户的粉丝数、博文总数,以及微博文的跟帖、意义跟帖、转载数据和网络用户的交互次数,运用因子分析法来探索网络信息资源动态发展的影响因素。并结合网络信息资源动态发展的周期性特点,根据影响因素来探讨促进网络信息资源动态发展的对策,以期为网络信息资源的动态发展提供建议。

  本文所用的研究样本来自于新浪微博、天涯论坛和新浪博客三个平台。笔者选取300个网络用户,搜集用户的粉丝数、总的发贴数量,以及随机选取每个用户的20条帖子或博文,记录该帖子(博文)的转载量、跟帖量、有意义跟帖数量(即与原始微博文主题相关且具有一定信息量的跟帖)、交互量等各个变量值的平均值。借用SPSS统计分析软件,采用主成份分析法对所搜集的数据进行因子分析,从所使用的数据采集指标中归纳影响网络信息资源动态发展的主要因素。

  根据前面的实证分析,笔者总结出资源本身和网络用户是网络信息资源动态发展利用的两个主要影响因素。而资源又可以分为原始资源和再生资源,笔者把首次创建的网络信息资源称为原始资源,用户在原始资源基础上产生的资源,即用户对原始资源的补充和评论称为再生资源。再生资源是对原始资源的扩充、深化和意义延伸,为后期用户提供更多信息,并影响后期用户对网络信息资源的发展利用情况。在用户对原始资源和再生资源进行讨论的过程中,出现了意见领袖,意见领袖是一群特殊的用户,不仅获取资源,还引领其他用户进行讨论,促进资源动态发展。因此,笔者从原始资源、再生资源和网络用户及意见领袖三个方面分析其对网络信息资源动态发展的影响。

  一是原始资源自身因素以及相关原始资源之间的影响。原始资源自身因素包括资源的内容特征、格式、所处环境以及所属学科领域等。首先,内容翔实、实用性强、科学、准确、全面的信息资源在吸引用户的注意力方面具有优势,受到更高的关注,引起广泛且长久的讨论,加深了网络资源的动态发展。其次,网络信息资源以何种格式呈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其动态发展情况。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不同的信息承载格式在呈现内容上具有各自的优势与缺点,因而引起信息资源动态发展的多样化。再次,网络信息资源所在平台、所处网页深度不同,其动态发展的程度也不同。同一网络平台上,随着网页深度的增加,用户获取信息的难度也在增加,信息资源的访问量和利用率低,其动态发展的程度低。相关原始资源之间的影响在促进网络信息资源动态发展上起到积极或者消极作用。原始资源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在相互补充、替代、包含、超越等方面[3],不同关系的原始资源相互作用产生出多样化的影响效果,从而促进或削弱原始资源动态发展的程度。比如具有相互补充关系的原始资源会影响用户对两则资源都进行阅读和评论,这样因其中一则资源而影响到另一则资源的动态发展。

  二是原始资源对再生资源的影响。原始资源是再生资源产生的基础,再生资源是对原始资源的补充或修正,因此原始资源的丰富度和质量影响着再生资源的发展。用户习惯于对信息量少、质量低、具有争议的原始资源进行补充、修正和评论,所产生的再生资源均在某种程度上或丰富了原始资源信息量,或更正了原始资源准确性,从而以再生资源的形式为后期用户提供更多、更优质的资源。

  三是原始资源对用户的影响。原始资源内容、自身特征和附带的信息量对用户的吸引力大小不等,对促进用户与资源的交互程度深浅不同,则原始资源对用户的影响力也不同。原始资源对用户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使用户在知识面、认知结构、态度、行为等方面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可能是对上述各方面的转变,也可能是对它们的加强。

  由于网络资源创建者和利用者在创建、浏览、补充和利用原始资源过程中两者之间以及两者与资源之间发生交互,在此基础上用户(创建者和利用者)根据自身已有经验和认知能力对原始资源解析、内化,并将个人成果共享,生产大量的再生资源,所以原始资源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处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

  一是再生资源之间的影响。基于不同角度,用户对原始资源会做出多种理解,而且不同用户对原始资源的理解程度各异,生产出多样化的再生资源。多视角、多层次的再生资源相互对话,相互补充,不断完善与原始资源内容相关的主题,对后期用户的阅读、补充和利用产生积极影响。

  二是再生资源对原始资源的影响。由于信息素养的差异,用户所创建的信息资源的内容丰富程度不同,质量良莠不齐,并非都能满足其他用户的需求,但是经过网络用户发挥群体智慧,对原始资源进行补充和修正,所生成的再生资源在一定程度上丰富并完善了网络信息资源,使得信息资源所提供的信息量变大,承载的知识量增多,从而为用户提供更多的资源支持,并进一步促进网络信息资源动态发展利用的程度。

  三是再生资源对用户的影响。再生资源通过影响用户的理解和认知能力来影响用户的交互行为,进而产生较丰富的再生资源。而且,高实用性、全面准确、权威独特的再生资源更易于吸引用户的访问和利用,引领用户参与讨论。可见,再生资源的良好发展和有效利用使原始资源在用户群之间的传播和利用时间较长,因而原始资源的动态发展程度得以深入。

  一是用户影响原始资源的发展。首先,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普及,网络用户数量增长迅速,信息资源创建者的规模日趋壮大,网络信息资源的增长速度也随着提高,数量不断增加。其次,由“六度分隔”理论可知,随着网络用户数量增大,信息资源传播速度更快,传播范围更广。但是,对于不同传播渠道来说,信息资源的传播速度不同,用户获取信息的时间有先有后,而且信息资源在传播过程中会受到一定的干扰和延误,因此选择快捷、安全和可靠的传播渠道对促进信息资源动态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最后,用户根据自身需求主动选择、接收不同资源并加以利用,用户的主动行为利于网络资源动态发展。

  二是用户影响再生资源的发展。用户通过上传资源,贡献自己的智慧;或与其他用户交流讨论,汇聚集体智慧等创造再生资源,为后续利用者提供了更加丰富的信息。用户之间的交互过程其实也是再生资源优化发展的过程,用户补充、修正、深度挖掘信息资源的意义,使得再生资源的质量逐渐提高。再生资源的丰富程度和质量水平对后期用户的访问和利用具有或多或少的导引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资源的动态发展。

  三是用户之间相互影响。意见领袖作为特殊的用户,其良性或者劣均影响其他用户对原始资源以及再生资源进行正确的或错误的、公正的或偏激的评论,产生更多的良构或劣构资源,从而影响着网络信息资源动态发展。因此,由于道德水平、信息素养水平、知识建构能力等多方面的差异,意见领袖对原始资源会做出各异的认识和评论,势必会影响到其他用户对原始资源的认识和理解,影响到其他用户对原始资源的转载、评论等行为,进而影响到网络信息资源的动态发展。

  从网络信息资源动态发展的影响因素入手对网络信息资源动态发展利用周期进行有效管理以促进网络信息资源良好、有序地发展,使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能够快速获得信息资源,从而支持学习。为促进网络信息资源动态发展,实现信息价值的最大化,在网络信息资源动态发展周期的生产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等阶段,针对三个因素采取相应的措施,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价值的有效挖掘与利用。

  网络信息资源的动态发展是以资源的创建、传播和利用为前提的。一般情况下,内容丰富准确,逻辑清晰明了的信息资源能够为用户的学习提供更多支持。因此,在创建信息资源时,首先应保证信息资源的准确性、科学性;其次,逻辑性强的信息资源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吸引学习者的注意;最后,应正确地描述信息资源内容,即保证对原始资源描述的一致性。网络技术的发展,使网络载体的种类不断增多,功能不断强大,不同载体所承载的信息资源的格式不尽相同。比如,微博允许用户文字、图片,音频格式和视频格式的文件可以使用超链接方式链接在微博中。由于微博不具备以图片和视频、音频文件检索图片和视频、音频文件的功能,因此,图片、音频和视频资源时,就应该对其给出准确的描述,简要介绍信息的内容,这样,学习者才能够更快捷、更有效地搜索到所需要的信息资源,才能满足学习者的信息需求。

  创建资源时对其属性进行描述,有效组织信息资源,有助于用户搜索、识别、选择和评价资源,并利于用户查看资源动态发展利用情况,适时参与与其他用户的交互活动过程中,这样使用户和资源整合进一个系统内,两者共同发展。用户有效组织信息资源,快捷地查看信息资源动态发展利用状况,有利于网络资源的传播、发展和利用,便于实现信息资源的整合和有效管理,从而能够延长动态发展利用周期。

  网络信息资源的发展离不开用户的参与。网络用户根据自身特点关注、浏览、转发、收藏、跟帖、评论信息资源,通过与其他用户交互,参与到资源建设和发展过程中,推动着资源的动态发展利用。在这一过程中,网络用户群中逐渐出现意见领袖,意见领袖角色的扮演者包括版主、吧主、帖子或(微)博文者、楼主、管理员等等,他们的良在网络信息资源的发展过程中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网络意见领袖引导着大家对原始资源进行或赞同、或反驳的讨论,引导大家发挥集体智慧,创造出更多的新资源,促进了原始资源的生存与发展。

  在网络信息资源的动态发展过程中,意见领袖是信息资源的创建者和加工者、扩散者、舆论的引导者,占有绝对的线]。网络意见领袖不仅创建和信息资源,还对网络信息资源进行吸收、内化、加工和解释。他们针对原始资源发表自己的观点,引领人们积极讨论,对原始资源进行深度理解,挖掘资源深层意义,为学习者提供内容更加充实,内涵更加丰富,逻辑更加清晰的资源。使人们能够更深刻地理解原始资源,极大地促进信息资源的动态发展利用。另外,网络意见领袖一方面基于其广泛的交际圈,庞大的虚拟人际关系(比如“英文王子_张介英”在新浪上的微博有170多万粉丝),能够迅速把原始资源扩散至网络的各个角落;另一方面通过较多的发言次数,较高质量的发言内容,逐渐成为网络中的舆论引导者,影响着网络社区中人们对网络信息资源的深层次发展和利用。

  Web2.0环境下的网络平台能够营造宽松、活跃的学习氛围,使用者可以自由浏览资源、转载资源、发表观点、进行评论,从不同角度与层面分析资源,创造出丰富的再生资源,促进网络资源更新发展。再生资源或是在内容上对原始资源的补充和延伸,或是在科学性和逻辑上对原始资源的纠正与改进。对后期用户而言,再生资源为其清晰理解原始资源,建构新知识提供了支架,能够满足不同层次的用户需求。对于后续的资源使用者来说,不仅可以获取原始资源,还可以获取前期资源使用者所补充的再生资源,其知识面更加开阔,提升了相关信息的理解能力[6]。借助于再生资源,用户结合已有经验吸收、同化、反思、顿悟,从而提升个人能力,一方面有效提高了资源的利用率;另一方面,使用者把自己的思维成果公布在网络上,丰富完善了原始资源。共享在网络上的再生资源促进原始资源在内容上逐渐丰富,在内涵上达到深刻,在逻辑上不断严谨的螺旋上升态势,进而促进了网络信息资源动态发展,延长了动态发展利用周期。

  延长网络信息资源动态发展利用的成熟期,一方面能够扩展网络信息资源的传播范围,使得更多的用户搜索到,接触到所需资源;另一方面能够提高网络信息资源的利用率,促进用户的学习。再生资源的发展对延长网络信息资源的成熟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再生资源是使用者思想碰撞的火花,是使用者对原始资源的分析和讨论的结晶,内容全面、丰富、科学。其次,再生资源是充满个性化特征的学习资源,能够满足不同层次的使用者的需求,因而,能够吸引更多的使用者浏览信息,参与讨论。

  处于衰退期阶段的网络信息资源在无人访问、利用的情况下,其所依附的网络平台会对其进行自动存储。自动化网络存储虽然能够达到存储网络资源的效果,但是却不能对资源进行归类存储,而且存储空间不能满足网络资源的增长需要,得不到合理应用,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如果资源者对这些资源采取相应的归档存储措施,删除低价值资源,分类存储高价值资源,则能够净化网络信息资源的纯度,为使用者搜索资源带来便利,也为网络信息资源动态发展利用奠定基础。然而对资源者来说,手动处理网络信息资源则具有一定难度,现实的网络环境中往往达不到这一要求。网络技术的发展使智能化存储逐渐成为可能。网络信息资源智能化存储能够实现资源的自我管理和自动恢复能力,这也是网络信息资源的动态发展利用得以不断循环的一个前提。

  采用多种方法和手段(分类法、主题法、元数据、XML语言、搜索引擎、学科信息门户等)对网络信息资源进行组织,有利于资源序化发展,在保存资源时能够实现自动保存。信息资源具有各种属性,通过关键词(或标签)来描述这些属性,智能化网络存储则根据信息资源的关键词使具有相似或相同属性的资源建立语义关联,有利于用户检索,对激活处于衰退期的资源,使其开始新一轮发展利用周期具有积极作用。

  网络信息资源动态发展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用户(又可分为资源创建者、资源利用者、传播者等)、网络环境、资源本身等多种元素。本文通过搜集新浪微博、天涯论坛和新浪博客三种平台上网络用户的各种数据,通过数据分析归纳出网络信息资源动态发展的影响因素,即网络用户行为和资源本身,并将资源本身因素分为原始资源和再生资源。原始资源、再生资源和网络用户及意见领袖三者相互影响,而且,用户始终贯穿在原始资源和再生资源的创建、发展和利用过程中。原始资源和再生资源吸引用户参与,用户通过交互,各种智慧相互撞击,产生更加丰富的再生资源,这是一个不断循环往复的过程。但是在循环过程中,由于用户的需求得到满足,以及信息资源的发展受到知识发展的限制,用户能够创造的再生资源也是有限的,参与交互活动的用户数量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出现减少的趋势,网络信息资源动态发展利用周期不能无限延长,动态发展的程度不能无限深入。

  [1]王宏鑫,邱均平.关于网络信息老化研究的若干问题[J].情报理论与实践,2004,(4):33-435.

  ——以社会书签网站为例[J].情报理论与实践,2010,33(11):1-6.

  [3]望俊成.信息生命周期的影响因素分析[J].图书情报知识,2010,(4):65-70.

  [4]张青敏.基于系统动力学的网络环境下信息生命周期演化规律研究[J].情报理论与实践,2011,34(5):6-9.

  [5]辛蔚峰,张义兵.网络教学中“意见领袖”的生成与角色扮演[J].中国远程教育,2007,(10):40-43.

  中国资源税的不足实际上是一种制度缺陷,需要从根本上对制度进行改革。现实中资源税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功能,最根本的原因出于对资源税性质的界定不清(殷鼓、苏迅,2006 )。通过对文献的梳理,目前中国学者对资源税费制度主要存在三种观点。

  关凤峻、苏迅(1999)认为,中国实行的是矿产资源的单一国有制,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的国家向以资源所有者身份的国家开征调节税性质的资源税,是没有意义的。“资源税,名不正;矿产资源补偿费,实不符。”因此,应取消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开征权利金,由国家矿管部门征收(袁怀雨,李克庆,2000)。

  吴鉴(2001)认为,“国家作为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人对采矿权人征收的各种有明确的经济内涵的费用――矿山地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资源税普遍征收、级差调节,对采矿权人征收,又与资源条件藕断丝连,归并到矿产资源补偿费中才是正途。”王金洲、杨尧忠(2002)认为,“资源补偿费是国家以资源所有者的身份向资源使用者(或承租人)所征收的费用,它的主要特征是具有经济补偿性,是财产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李显冬(2006)在《中国矿业立法研究》中,也明确提出取消资源税,完善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张迎珍(2007) 、柳正(2006 )、陈文东(2007)、刘宁(2008)认为,现行资源税已不再含有级差调节的功能,其实质与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含义相似。中国现行的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在税理上是重复的,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都是资源租金的表现形式。刘劲松(2005)也提出政府凭借政治权利向自身征收资源税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而以具有无偿性的税收制度来体现资源有偿使用的原则,这本身就不合理。曹明德(2007)指出,资源税作为“税”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无偿从矿山企业征收的,它的立税原则应与资源财产效益无关,不存在国家与企业之间财产交换关系。中国现行资源税是国家财产收益的定义混淆了它与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性质。蒲志仲(2008)、丁丁等(2008)进行了进一步的说明,资源税的目的定位于“调节部分矿种矿山企业的级差收益,鼓励企业间平等竞争”,并实行普遍征收、级差调节,却与矿产资源补偿费所调节利益关系相混淆,与资源税的本质相违背,因此以调节级差收益作为资源税征收目的显然混淆了租税性质区别。流畅(2006)指出,被消耗的矿产资源价值只能作为矿产资源补偿费,是不能成为征税对象的,而矿产资源税制度实际上占据了矿产补偿费制度的扩展空间,应当废止资源税。此外,王广成(2002)、晁坤(2003)、刘羽羿(2003)、张文驹(2006)、吴颖(2007)、冯宗宪、李用来(2008)都建议取消资源税,建立统一的资源消耗补偿金制度,并重新确定合理的征收率,现行资源补偿费和石油行业的矿区使用费制度并入新制度,不再使用。

  与上述的观点相反,一些专家和学者主张取消资源补偿费,改为资源税的征收。郑爱华等(2000)、芮建伟等(2001),龚辉文、沈东辉、王健民(2002),王甲山(2004)主张将矿产资源补偿费合并到资源税中一并征收,并适当提高和调整资源税单位税额,统一由税务机关征收。

  陶树人等(2003)建议合并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称为“优质资源税”,使之真正成为补偿资源所有权人的优质资源级差收益。叶建宇(2007)、侯晓靖(2007)认为,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在税理上是重复的,因此主张将资源补偿费并入资源税,既有利于降低行政管理成本,促进矿业发展,又避免政出多门、管理失控、滋生腐败等问题,可以实现政府和企业的双赢。肖兴志、李晶(2006)通过对征税与收费之间区别的研究,认为资源收费改为征税是大势所趋,应当采取将矿产资源补偿费、城市水资源费并入资源税。

  孙钢(2007)认为,税、费性质不同,作用领域不同,发挥功能不同。在中国目前经济社会环境下,一味追求税费合一,不一定是明智的选择。因此他主张在今后较长的时期内,税费并存应是中国资源税费制度改革的一个基本思路,各自发挥不同的调节作用。殷焱、苏迅(2006 )认为,对采矿权持有者征收绝对地租性质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可实现矿产资源的有偿开采;对资源条件优越者征收超额利润税(即:资源税)可使采矿者平等竞争,二者分开征收符合国际通行做法。陈文东(2006)认为,合理调整资源税费的基本原则应该是,在区分租、税性质的基础上,各归其位,各得其所。

  高清莅、郝志军(2008),刘天增等(2008),安仲文(2008)认为,中国现行资源税调节资源开采企业因资源条件差异形成的级差收入,这种单一的政策目标极大地限制了资源税应有作用的发挥。政府无法通过征收资源税表达保护资源和限制资源开采的意图,当然也无法发挥保护资源的作用。王晓明(2009)指出矿产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性质不同、作用也不同。在今后较长的时期内,税费并存应是中国矿产资源税费制度改革的一个基本思路。

  现有文献对资源税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大量的讨论,形成较为一致的观点,现行资源税制存在诸多不足,不利于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薛惠锋、周奕琛,2009)。中国资源税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张秀莲(2001)指出,现行资源课税的单位税额定得过低,只部分反映了劣等资源和优等资源的级差收益。谢美娥、谷树忠(2007)也认为,资源税还没有达到调节不同企业级差收入的目的。安体富、蒋震(2008)指出,税率的设计没有体现资源稀缺的程度和资源的不可再生性,税率的设计没有考虑资源开采回采率的差别。刘磁君(2008)指出,过轻的税负导致过低的成本,从而刺激了对自然资源的过度需求和开采。邓禾(2007)指出,资源税税率过低,税档之间的差距过小,无法体现资源本身的内在价值和不同资源在经济中的不同作用,不能将资源开采的社会成本内在化,不利于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李菲(2004)单独就煤炭资源税进行了探讨,认为,煤炭资源税缺乏对价格的反应机制。因此,杨志勇(2010)指出,资源税改革的实质是提高资源税负。

  张丽新(2005)、曹鑫(2006)、赵景柱(2006)、邓禾(2007)、刘磁君(2008)认为,征收范围过窄,由于资源税的课税对象没有覆盖全部的自然资源,因此资源税的税负仅是部分被开发利用的自然资源的局部税负,而非对全部被开发利用的自然资源的整体税负,这有悖于公平税负的原则。

  中国学者尽管对现行资源税制度存在的问题有较为一致的认识,但在资源税改革的建议与对策上,存在多种方案。

  计金标(2001),安体富、蒋震(2008)、郭晓红(2007)、侯晓靖(2007)、孙钢(2007)认为,中国资源税征收范围原则上应包括所有不可再生资源和部分存量已处于临界水平、再进一步消耗会严重影响其存量或其再生能力已经受到明显损害的资源,从借鉴世界各国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出发,认为资源税的征收范围要逐步扩大。

  现行资源税以销售数量和自用数量为计税依据受到广泛的批评,但对资源税应该采用什么样的计税依据,学者持不同观点。

  一种观点赞成以储量、回采率为资源税的计税依据。宋冬林、赵新宇(2006)认为,减少、消除资源开采中的生产外部性, 就要从资源税计征方法入手, 改变传统以销量为基础计征而以储量为基础计征。肖兴志、李晶(2006)主张将税款与资源回采率挂钩,将资源回采率和环境修复指标作为确定税额标准的重要参考指标。周等(2008)计税数量由销售或使用数量改为实际开采或生产数量,等到技术成熟时,还应改为按资源储量进行计征,使企业在开发之前就做好采矿规划,自觉提高回采率,使得资源获得最充分的利用。

  另一种观点反对以储量、回采率作为资源税的计税依据。资源税与资源储量和资源回收率挂钩的思路与税制不协调(潘伟尔,2007)。孙钢(2007)指出以储量为税基不具有可操作性。目前暂不宜把资源的回采率列入计税依据。因为回采率的衡量专业性较强,税务机关很难掌握运用,操作不易。煤炭回采率专家许克忠(2005)认为,由于对企业缺乏监管,相关部门在此方面依法行政的能力十分有限。虚报的现象相当严重,将动用储量报少一点,回采率自然而然就会提高。王新华(2007)指出资源开采者为了降低成本,获取更多的利润,往往只会开采易于开采的资源,吃肥丢瘦现象严重,造成资源的大量浪费。因此,仅靠税收达不到提高资源回采率,减少浪费的目的,必须借助于其他方面的手段。

  在所阅见的文献中,提出了许多制定资源税税率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分歧在于地租是否能成为资源税税率要考虑的因素。

  资源税税率需要考虑征收地租和对环境的补偿。刘天增等(2008),高清莅、郝志军(2008),邓禾(2007)认为,在收取绝对地租和调节级差收益的基础上,根据资源的稀缺性、不可再生资源的替代品开发成本、可再生资源的再生成本、生态补偿的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和调整资源税的税率。吕建锁、白泉旺(2007)建议对煤炭综合级差因素和补偿因素,增加赋存条件系数、区位系数、回采率系数和生态环境破坏系数,合理确定适用税额。饶立新、李建新(2005)提出税率的设计应逐步实施。

  资源税税率只考虑对环境的补偿。丁丁等(2008)要依据各种资源开采时的环境损害、储量的勘探和未来各种资源使用的情况,原则上环境影响越大、储量越少、未来使用较多、耗竭得越快的资源应该设计以较高的税率。安仲文(2008)税率设计要考虑资源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资源的可持续性价值,并在一定程度上考虑通货膨胀环境下物价指数的变化。

  改从量计征为从价计征。孙飞(2007)、张捷(2007)建议征税方式将目前定额征收改为定率征收,即由从量征税改为从价征税。朱美莲、刘成杰(2005)主张实行有差别的比例税率,保证资源税收入随着资源品价格的上涨而相应增加。

  从量定额征收与从价定率征收应该并存。孙钢(2007)认为,征收方法不宜“一刀切”,对于市场价格涨价趋势明显的资源产品可以按销售收入进行从价定率计征,而对于市场价格变化不大的资源产品可仍然沿用从量定额的计征办法。安体富、蒋震(2008)进行了进一步的说明,对于随着经济发展阶段和产业高级化的发展,需求量不断扩大、价格不断攀升的资源产品实行比例税率,对于需求量比较稳定、价格波动不大的资源产品依然施行定额税率。彭月兰、陈永奇(2008)认为,从价计征已达成共识,但从价计征是不能解决资源的真实消耗状况问题的,因此需同时辅之以从量计征。

  从国内研究文献来看,虽然对资源税进行了大量研究,但局限于政策层面和对策层面上,关于矿产资源税收的基础理论问题研究较少,仍偏重于描述性、要领性实证研究,缺乏规范性理论研究,带有浓厚的对策思考色彩。由于对资源税的定位存在很大分歧,所以尽管对资源税所生产的问题认识一致,但在对策和建议上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资源税如何定位决定了其改革的方式,是在现有基础上的修补,还是重新定位下的构建,以至影响具体方案的制定。究其原因,是因为中国资源税的理论构建和机制探讨远远滞后于实践需要。这种研究现状,势必导致中国资源税的改革由于缺乏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和有针对性的体制设计而无法科学及时地展开。只有通过深层次的理论思考,廓清中国资源税作用的空间,理清资源税作用的机理,才能科学地进行资源税的体制改革,建立起中国资源发展的长效机制,从而突破“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对策性思考的局限。

  [1]关凤峻.资源税和补偿费理论辨析[J].中国地质矿产经济,2001,(8).

  [2]张文驹.中国矿产资源财产权利制度的演化和发展方向[J].资源・产业,2000,(2).

  [3]张举钢,周吉光.中国矿产资源税问题的理论与实践研究[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07,(8).

  [4]曹明德.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之探究[J].法商研究,2007,(2).

  [5]蒲志仲.中国矿产资源税费制度:演变、问题与规范[J].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

  [6]丁丁,等.中国资源税改革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008,(5).

  [8]陈文东.租金理论及其对资源税的影响[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7,(6).

  [9]郑爱华,朱学义,林爱梅.论中国矿产资源的税费改革[J].煤炭经济研究,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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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以来,早期的主流经济学家普遍认为,拥有并充分利用丰富的自然资源是经济发展的优势,并未十分关注资源与环境问题,各国经济增长往往伴随着环境的污染和资源的破坏。近来,这一问题日益突出,全球的资源环境正呈透支之势,全球资源供给能力的减少,连同资源需求的增长在加速进行,于是环境与可持续发展问题引起了人们的重视。著名经济学家托达罗甚至在其1994年的发展经济学教科书中指出,“在过去的40年中,经济学家们已经日益认识到环境问题对发展努力成功的重要性……在环境上获得可持续增长与我们对经济发展的定义成为同一语了。”

  根据世界环境和发展委员会1987年发表的《我们共同的未来》中的定义,可持续发展就是指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自身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可持续发展要求既达到发展经济的目的,又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淡水、海洋、土地和森林等自然资源和环境,使子孙后代能够永续发展和安居乐业。Solow。等人指出,可持续发展并非意味着要把各种资源存量保持在初始状况。例如,如果美国没有用耕地代替森林,美国可能现在还是一片原始森林,不可能有今天这么发达和富裕。由此看来,可持续发展意味着用一种资源合理代替另一种资源,比如用肥沃的耕地来代替原始森林。因此,可持续发展依然需要权衡各种资源,这一问题可以放在增长理论框架下分析。

  Ramsay(1928)模型提供了现代增长经济学的基本方法,其跨期效用最大化就是要权衡当代人和后代人之间的利益,如果引入资源耗竭约束和环境污染约束,该模型就是分析可持续发展问题一个不错的框架。事实上,利用增长理论框架分析可持续发展并不是一个新课题。早在20世纪70年代,当梅多斯等人提出轰动一时的增长的极限论时,著名环境经济学家Dasgupta and Heal(1974)就运用新古典增长理论分析了不可再生资源的最优开采路径,并得出了较为乐观的结论。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以Romer(1986)知识外溢模型和Lucas(1988)人力资本外部性模型为代表,经济学家们开始放松新古典增长理论的一个关键性假定――资本边际报酬递减,有的对新古典增长模型框架进行了修正和发展,有的则完全放弃了新古典模型的基本假定,构建了以技术进步内生化为特征的新经济增长理论,也被称为内生增长理论。90年代以后,通过引入技术创新,新增长理论奠定了技术进步的微观基础,从而进一步完善了通过分析技术进步抵消资本边际收益递减倾向对经济持续增长问题的解释。

  20世纪末,资源稀缺和环境退化问题日益严重,引起了人们对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关注。传统的新古典增长理论分析可持续发展问题时显得苍白无力,而新兴的内生增长理论却在日臻成熟,它给人们分析可持续发展问题带来了一种新思路,于是人们的思想便转移到了用内生增长理论分析可持续发展问题上。在内生增长理论框架下分析可持续发展问题,就是在人与环境自然和谐共处的目标前提下,在考虑了环境污染和资源稀缺后,研究可持续发展能否维持和如何维持,解决稀缺资源在各种用途之间的配置。这方面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并构建了“内生型经济增长模型”框架。这些研究一般都将环境资源作为一种资本引入生产函数,在对均衡经济增长路径求解的基础上扩展模型,并据以得出相应的经济含义。

  Aghion和Howitt(1998)结合关于可持续发展与经济增长问题的相关研究,阐述了在内生增长理论框架下讨论可持续发展的思路。他们首先引入了环境质量指标变量E(E小于0),并将E看作一种会因环境污染而耗竭、但又具有再生产能力的资本品,于是人们的福利便取决于消费和总的环境质量指标,进而取决于环境污染和资源可再生性,相应地瞬时效用函数为u(c,E)。以P表示污染流,它是产出水平Y和污染强度Z的增函数,即P(Y,z)。以θ表示最大的可再生速度,显然θ大于0。因此,环境质量跨期动态微分方程为:

  假设环境质量具有一个上限值和一个下限值,因此对于所有时间t,最优增长路径必须满足约束条件:

  此外,除了资源的可再生速度,不可再生资源的存量S也会影响可持续发展,S不能为负值,且其变化率是资源开采流量R的负数。这时,影响产出的因素除了资本K和中间产品生产力B,还包括资源开采流量R和污染强度z,即总产出函数为

  这一产出函数可以采取多种具体函数形式。现在,寻找考虑了环境资源因素的最优增长路径,就是在一系列约束条件下求解目标函数

  这些约束条件包括有形资本、智力资本、环境质量和自然资源的初始条件,决定这些状态变量变化率的运动法则,K、B、S的非负约束,以及前面谈到的约束条件(2)。不难得到这一最大化问题的汉密尔顿函数:

  这里,控制变量是消费、研究、污染强度和资源开采。这个汉密尔顿函数和以往传统增长方程没有太大不同,惟一的区别在于这里是一个“绿色的”国民生产净值,考虑到了环境特点、环境损耗和自然资源存量。因此,最优增长路径就是,通过对与环境、污染和自然资源开采有关的成本与收益赋予价格,来在当代人福利与未来人福利之间进行平衡。这样,增长能否持续的问题,就转化成了是否存在国民生产净值最优增长路径的问题。

  在内生增长理论框架下分析可持续发展,一般是从环境污染和资源稀缺两个方面展开的。近来,将内生增长

  模型和环境问题结合起来所做的研究不少,多是在内生增长框架下探讨包含污染积累及其负效用的短期和长期含义。Stokey (1998)率先进行了关于环境污染与可持续经济增长的研究,构建了在内生增长理论下分析可持续发展问题的一个基本框架。她引入了污染强度Z,作为代表性消费者的控制变量之一,利用内生增长的简单AK模型来分析了环境污染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并在长期增长将停滞、跨期替代弹性小于1的情况下,得出了倒U型的环境Kuznets曲线。Aghion and Howitt (1998) 对Stokey的AK模型的假设稍作改动,正如前面所述,他们给环境质量设定了一个下限值,低于该下限值环境质量将不可逆和累积恶化,并具有非常高的成本。在这一假设下,如果资本无限制地增长,污染强度Z在长期内会渐渐趋近于零,这时消费的增长率将下降到小于零。这就是说,不断提高清洁技术来避免环境灾难的成本,会使得资本的社会边际产出减少到能够维持增长的值之下,因此增长在长期内是不可持续的。但是,如果换一种生产函数,即像熊彼特模型那样区分有形资本和智力资本,则可以得到相反的结论。智力资本即知识生产,是由清洁技术生产的,污染并不能使其社会边际产出减少,如果这种更“绿色”的智力资本的积累速度,快于有形资本的积累速度,这样它就能抵消由于降低污染强度带来的社会资本边际产出的减少,于是可持续发展便得到了保证。沿袭这种思路,Grimaud(1999)在分散经济的熊彼特模型中考察了污染排放许可对平衡增长路径的影响。此外,Withagen和Vellinga(2001)通过三个与环境问题有关的内生增长模型,发现环境污染、自然资源稀缺等新元素会影响长期增长率。后来,Grimaud又进一步细化Stokey和Aghion的基本模型,还用“创造性破坏”的概念分析了平衡增长路径上的不可再生资源的最优开采速度(Grimaud and Rouge 2003)。

  内生增长理论因受到生态问题的驱动,主要是关注环境污染问题,多数文献都忽视了自然资源对增长的贡献或创新在克服资源稀缺中所起到的作用。虽然有些经济学家们也在研究资源稀缺问题,但他们主要是在假定外生技术进步的新古典框架下进行的。事实上,除了污染问题外,资源稀缺作为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另一个方面,也同样可以用内生增长理论框架来分析。早在19世纪70年代,环境经济学家Dasgupta and Heal(1974)、Stiglitz(1974)就曾将自然资源作为一种生产投入讨论了自然资源稀缺问题,然而他们的讨论运用的是新古典外生模型而不是内生技术变迁,得出的是增长可持续的乐观结论。内生型创新在缓和资源稀缺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但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关于内生型创新与资源稀缺关系的研究才刚刚起步。近来,一些非经济学领域的调查已经提出了创新与资源可获得性之间可能存在的关系。例如,Homer-Dixon(1995)认为,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创新与资源稀缺存在一种双方面的关系,一方面创新能够缓解资源稀缺,另一方面资源稀缺可能会限制创新能力,特别是在一些低收入国家。同时,经济学领域关于创新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的近期讨论,更是加强了这些关于长期经济增长潜在因素的跨国跨地区调查的经验结论。这些经验研究从穷国缺乏能够促进增长的稳定经济政策和制度的角度,解释了为什么穷国没能赶上富国的问题。然而,Barbier认为,穷国的制度和政策失败虽然很关键但还不足以说明这个问题,传统分析忽略了一个同样重要的方面,那就是穷国对自然资源禀赋的结构性依赖,它是穷国增长的一个重要桎梏。穷国为了设法解决资源稀缺问题,可能会选择一条本质上“不可持续”的长期增长路径,而不是能确保“可持续”的长期增长路径。后来,他接着分析了资源稀缺对创新供给的这种约束,认为在一些关键假设下内生增长可以克服资源稀缺问题(Barbier 1999)。

  可持续发展和经济增长的关系一直是经济学探讨的一个主题,关于经济增长与可持续性不能共存的争论很多。这些讨论表明,当不考虑环境问题时,人口增长率和外生技术进步率决定着长期经济增长率。但如果引入环境问题,如环境污染,它们似乎对增长率没有什么影响,只产生水平效应。因此,从长期来看,稳定状态水平会低于没有引入环境因素的初始水平。显然,如果再考虑资源耗竭问题,增长率就可能又会发生变化。因此,创新不过是可持续的经济增长的一个必要而非充分条件,将环境污染问题和资源稀缺性质引入最优增长理论才能更好地对经济增长问题做出解释。本文给出了在内生增长理论框架下分析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基本框架,但关于什么样的政策才能真正实现最优的可持续增长路径还有待进一步的分析。这些政策的具体制定和实施还涉及到制度体系问题,构建和实施适应可持续发展要求的新制度还是一个值得探讨的深远话题。

  [6] 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我们共同的未来》,世界知识出版社,1989年。

  论文摘要:走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和高价值的循环经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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