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去年8月份,馮先生來到濟南一家電信營業廳辦理業務。期間他忽然想到,自己有一個尾號為三個一的電信號碼長時間未交費,當他在查詢該號碼的話費余額時被業務員告知,這個號碼已經在去年1月份被過戶到了一位姓周的女士名下。
馮先生告訴記者,這個三連號他在10年前就辦理了,“是個吉祥號碼,尾號是三個一。”馮先生說,他平時專門用這個三連號來處理一些境外業務,一般只是接電話,很少往外撥打,“2013年之后就沒怎么用過,但一直預存著話費。”馮先生找到電信公司客服,后來電信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員聯系到馮先生,并親自來到馮先生的辦公室道歉,稱自己就是當時將馮先生這個三連號過戶給周女士的工作人員。“她說看到我這個三連號長期處于非正常使用狀態,正好她一個朋友看上了這個號碼,就私下給過戶了。”馮先生說。
后來,電信公司的一位業務經理聯系到馮先生,稱愿意給馮先生作出一定的賠償,“我提的條件是,返還我的三連號,并且再給我一個四連號作為補償。”對于之前三連號里預存的一千元左右的話費,馮先生說他沒有向電信公司提出賠償要求,“那個經理同意了。”
去年8月中旬,馮先生再次被電信公司的那位業務經理約到了一家營業廳,“他拿出了一份業務處理單讓我簽字。”馮先生說,這份業務處理單顯示的處理結果是,首先承認了在對這個三連號進行過戶時,電信公司未征得原機主馮先生的同意,因此無效,“賠償結果是,讓我放棄原來的三連號,只給我一個四連號。”馮先生認為,這和業務經理之前承諾他的賠償不一樣,因此拒絕簽字,“后來再給電信客服打電話,得到的回復一直是已向上級報備,正在處理中。”
今年1月份,馮先生再次來到一家電信營業廳辦理業務,“順手查了一下那個三連號,居然已經在去年8月份重新過戶回我名下了。”馮先生說,在這個號碼重新過戶回來之前,自己并沒有接到電信公司的過戶通知。“當時查了一下,里面還有話費。”今年2月初,當馮先生再次查詢這個三連號時,發現已經處于欠費停機狀態。“我立馬充了50塊錢的話費,但發現這個號碼仍然無法使用。”馮先生起初以為是自己的電話卡出了問題,便在營業廳當場補辦了一張,“還是不能用。”馮先生說營業廳的工作人員告訴他,可能是這個三連號當時正處于糾紛中,“說是可能因此被電信公司給封了。”2月17日下午,馮先生當著記者的面撥打了這個三連號,仍然無法接通。
2月17日下午,記者來到位于濟南市高新區舜華路的電信公司,客服部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辦理那個三連號過戶手續的工作人員與過戶對象周女士是熟人關系,“辦理號碼過戶手續首先需要滿足兩個條件,一是原號碼持有人同意,二是過戶對象曾長期使用該號碼。”
客服部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辦理三連號過戶手續的那位工作人員沒有找到馮先生的聯系方式,所以無法聯系到馮先生,同時由于該工作人員與周女士是熟人,所以知道周女士曾長期使用這個三連號,“這件事確實是工作人員的工作失誤。”客服部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在辦理完三連號的過戶手續后,那位工作人員已經離職,“我們聯系到了她目前所在的公司,公司也因此給了她相應的處罰。”
現在馮先生希望,電信公司能在返還三連號的同時,將之前承諾的四連號也一并給他,“還有之前三連號里的一千塊錢話費也要還回來。”“我們給出了兩個方案。”客服部的工作人員說,一個方案是返還馮先生的三連號,同時賠付給他2000元錢,另一個方案是賠償給馮先生一個四連號,但馮先生之前的三連號電信公司要收回。
而電信方面懷疑馮先生曾將電話卡交給其員工。馮先生則稱并不認識該員工,或被私自過戶記者了解到,馮先生之前曾是電信公司的代理商。而在將三連號過戶給周女士之前,記者了解到,周女士已經使用了這個三連號一段時間。周女士是如何得到這個三連號的使用權的呢?電信公司的工作人員稱,馮先生與周女士有一個共同認識的人,“馮先生之前的一位員工,是周女士的一個表親。”電信公司的工作人員懷疑,是馮先生將三連號的電話卡交給了他的員工,這位員工又將電話卡交給了自己的表親周女士。隨后記者找馮先生求證此事,馮先生表示,“這兩個人我都不認識。”
這不得不讓馮先生懷疑,是電信公司的工作人員看他的三連號長期沒有通訊記錄,便在沒有通知他的情況下,私自將三連號過戶給了他人,“這個三連號我一直用來處理境外業務,是很重要的號碼。”同時馮先生懷疑,電信公司在將三連號過戶回自己時沒有下任何通知,“可能是想讓這個號欠費三個月后,他們公司收回。”
電信公司客服部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在馮先生提出要回自己的三連號的要求后,公司便將這個號碼重新過戶給了馮先生,“這是他提出的申訴要求,我們只是按他的要求處理了,因此才沒有作出過戶通知。”同時對于馮先生的三連號目前有話費卻仍然無法使用的情況,電信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并沒有對這個號碼作出任何的停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