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大家公認的固定電話發明人是貝爾,他是在1876年2月14日在美國專利局申請電話專利權的。其實,就在他提出申請兩小時之后,一個名叫E·格雷的人也申請了電話專利權。
在他們兩個之前,歐洲已經有很多人在進行這方面的設想和研究。早在1854年,電話原理就已由法國人鮑薩爾設想出來了,6年之后德國人賴伊斯又重復了這個設想。原理是:將兩塊薄金屬片用電線相連,一方發出聲音時,金屬片振動,變成電,傳給對方。但這僅僅是一種設想,問題是送話器和受話器的構造,怎樣才能把聲音這種機械能轉換成電能,并進行傳送。
初,貝爾用電磁開關來形成一開一閉的脈沖信號,但是這對于聲波這樣高的頻率,這個方法顯然是行不通的。后的成功源于一個偶然的發現,1875年6月2日,在一次試驗中,他把金屬片連接在電磁開關上,沒想到在這種狀態下,聲音奇妙地變成了電流。分析原理,原來是由于金屬片因聲音而振動,在其相連的電磁開關線圈中感生了電流。現在看來,這原理就是一個學過初中物理的學生也知道,但是那個時候這對于貝爾來說無疑是非常重要的發現。
格雷的設計原理與貝爾有所不同,是利用送話器內部液體的電阻變化,而受話器則與貝爾的完全相同。1877年,愛迪生又取得了發明碳粒送話器的專利。同時,還有很多人對電話的工作方式進行了各種各樣的改進。專利之爭錯綜復雜,直到1892年才算告一段落。造成這種局面的一個原因是,當時美國大的西部聯合電報公司買下了格雷和愛迪生的專利權,與貝爾的電話公司對抗。長時期專利之爭的結果是雙方達成一項協議,西部聯合電報公司完全承認貝爾的專利權,從此不再染指電話業,交換條件是17年之內分享貝爾固定電話公司收入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