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臺風雨影響,市區南環路泉州經貿學院附近路段、海西汽配城等處出現積水,有一些涉水而過的機動車車牌掉落。車主返回找車牌時,竟遇有人在路邊叫賣,一塊車牌賣百元。
昨日上午近11時,記者來到南環路,一車主開著白色小轎車停下,似乎在尋找前日丟失的車牌,立即有人手持一塊粵B/537××號車牌湊上前去,詢問是不是這一塊車牌。
另有一年輕女子駕車停下,一名操濃重外地口音的男子手持六七塊車牌湊上前,將手中的車牌逐一攤開,讓她辨認。當失主發現其中一塊車牌是自己的后伸手想拿時,該男子連忙邊將車牌收起來,開口要價100元。經討價還價,這名女子以80元買回了自己的車牌。
現場,記者看到有10多人分布在泉州經貿學院以及海西汽配城附近路段賣車牌,其中一名男子在一個多小時里,分別以70元、80元、100元的價格賣出了3塊車牌。
就此現象,@泉州交警 表示,任何個人私下買賣車牌都是違法的,請各位車主不要縱容此違法行為。
補牌:半小時內立等可取
遺失車牌的車主可帶身份證原件到車管所補辦車牌,手續簡單,補牌在半小時內立等可取,車牌的補辦費是105元。
同樣是在積水中撿到車牌,有人想到的是馬上報警,或撥打媒體熱線轉交,有的人則是從中悟出了“生意經”
想贖回車牌嗎?一塊叫價100元,到后七八十元也能成交。如果不給錢,那就別想取牌了。
但如此一來,這與偷撬車牌再主動留言勒索的惡行相比,豈不是百步笑五十步? 道德是高的法律,法律是低的道德。
同樣是事關“暴雨經濟”,如果說,雨中幫人有償推車等行為,算是一種你情我愿的事。那這種有償撿牌行為,如果一定動輒索要百十來元的報酬,就不只是不道德了,甚至是涉嫌不當得利的違法行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