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戶在歸屬省使用該業務時,作為主叫方時的資費:忙時為通信費(0.3元/分鐘)+信息費/分鐘,閑時為通信費(0.15元/分鐘)+信息費/分鐘。閑時為23:00-7:00,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西藏自治區根據時差向后順延兩小時。省公司根據本省話務量情況調整忙閑時段,調整方案必須報集團公司審批方可調整。
2. 用戶在漫游省使用該業務時,作為主叫方時的資費:通信費(0.5元/分鐘)+信息費/分鐘。
3. 用戶作為被叫方使用該業務時,按照現有通信費標準收取。
4. 短信下行的資費管理原則遵照夢網模式執行。
5. 國際漫游出訪用戶不能使用音信互動業務,國際漫游來訪用戶按照現行資費使用音信互動業務。